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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議員和小開纏訟三年官司塵埃落定王加佳:我離婚了
[2012-11-24]
「我離婚了!」前台中縣議員王加佳23日在議會開記者會,表示和夏姿小開王子豪22日在台中高分院達成和解,離婚不拿一毛錢贍養費,外界不要再污名她索求6000萬,5歲兒子由兩人共同撫養。
本報訊
結束豪門婚姻如釋重負,是否迎接新戀情?她搖搖頭說,敬謝不敏。《中國時報》報道,夏姿公關陳奕彤則低調表示,此為王家私事,公司一概不回應。
2007年3月8日,29歲、有「縣議會漂亮寶貝」之稱的王加佳,和夏姿服飾小開王子豪傳出喜訊,但2009年婚姻出現裂痕;5年前兒子出生,仍無法挽救婚姻,3年來的離婚纏訟,數度登上新聞版面,豪門富二代和美女議員離婚官司,歷經紛紛擾擾終於塵埃落定。
王加佳表示,22日在台中高分院進行離婚協議,近五個小時過程,她和王子豪夫妻一場卻形同陌路,達成協議後,連一句祝福的話都沒說。
「沒拿對方半毛錢贍養費」
「離婚了,我很開心,我絕對沒有拿對方半毛錢贍養費」,王加佳說,希望去除有人中傷她要拿6000萬元的污名,3年來為打離婚官司,她花費數十萬元,現在恢復單身,小孩又回到自己身邊「如釋重負」。王加佳說,讓她點頭離婚的關鍵,是高分院法官在庭中說了一句「為了小孩好」,讓她完全沒有抵抗力,決定妥協離婚,不再提起上訴,雖然法官表示孩子可以栽培為企業接班人,但她希望孩子快樂長大就好,法官判定小孩由王子豪和她共同撫養,兒子是她最大依靠。
不滿律師「投奔敵營」
但王加佳也不滿的說,由台中市議長張清堂介紹下,曾和律師羅豐胤諮商過離婚案件,但羅卻去當王子豪的律師,質疑有違律師倫理。
羅豐胤回應,在和王加佳會面之前,就接受王子豪委任,兩人見面是希望經斡旋過程,打官司前雙方能夠和解,應該是王加佳誤會了。
羅豐胤指出,王加佳父親與叔叔也在打官司,其事務所受王加佳叔叔委託,與王父立場對立,根本就不可能再去接王加佳的案子;再者,王加佳若對他接案有異見,在案件進行過程中,有很多機會可以向法官提出,但她都沒有這麼做,為何會在和解後又對他有所質疑?
羅豐胤說,他自己擔任過台中市律師公會、律師全聯會理事長,對於律師倫理規範十分清楚,不可能去接受兩面委任。至於王加佳、王子豪的官司問題,他表示,兩人就離婚、小孩監護權部分都已經在22日達成和解,但因簽署保密協議,不便對外說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