卓伯仲涉採購弊案收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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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記者周為政彰化報導〕涉嫌彰化縣府環保袋和月曆採購弊案的縣長卓伯源胞弟卓伯仲,前天遭檢調單位拘提到案,晚間移送彰化地檢署複訊,昨天凌晨三點裁定聲押,經值日法官鮑慧忠長達四個小時的訊問後諭令收押禁見。
 同時遭檢察官聲押的被告除卓伯仲外,還有前行政處代處長楊瑞美(調任地方稅務局副局長)、文書科長李耀全、廠商黃四吉、環保袋得標廠商馮啟峰的太太伍碧蓉等五人,法官訊問結果,卓伯仲、李耀全和黃四吉等三人以涉嫌重大,有串證和逃亡之虞,且本刑五年以上重罪為由裁定收押禁見,其餘楊瑞美一百萬元交保,伍碧蓉五十萬元交保。
 卓伯仲委任律師羅豐胤於訊問後表示,法官係以尚有共犯馮啟峰(廠商)未到案(滯留中國)為由裁定收押,羅律師說,其實,卓伯仲無收押必要,因為有些資料已在檢調手裡,要查清楚非常容易,但法官採信蒞庭的檢察官意見,將卓伯仲收押,不過,他尊重法院職權,將儘全力替卓伯仲爭取清白。


 卓伯仲的羈押庭從中午十一點多展開,檢方由朱健福、施教文等兩名檢察官蒞庭說明羈押理由,卓伯仲委任律師羅豐胤到場攻防,至下午二點五十分訊畢,法官認有羈押的必要而作出收押決定,下午三點四十分,由地檢署囚車將卓伯仲和李耀全、黃四吉等三人押上囚車,載往看守所,卓伯仲走出法警室第一句話就說:﹁我是清白的﹂。
 檢方說,卓伯仲涉及罪責為貪污治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的﹁購辦公用物品舞弊、偽造文書﹂和政府採購法,刑期十年以上至無期徒刑

發佈日期:2013-01-12 16:10:00